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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学院学生办理考籍数据错漏更正须知
2011-11-09

公开学院学生办理考籍数据错漏更正须知

1.更正对象:准考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含15位升18位)等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相符的考生。

2.办理程序:考生登陆http://www.stegd.edu.cn,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到公开学院办公室填写《考生考籍数据错漏申请更正登记表》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由公开学院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后报省考办进行更正。

3.更正须提交的材料
 更正姓名及身份证号须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准考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户籍证明须注明:考生现用名、曾用名,系同一人,现用身份证号、曾用身份证号,以及因何原因要求更改姓名、身份证号。
 更正性别、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由15位升18位须提交的材料:现用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准考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办理时间:上半年为4月22日之前;下半年为10月22日之前。

5.更正结果查询: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办理更正手续后,在50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