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论文)]是36365线路检测中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专业实践应用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保证我院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希望各办学单位以此文件为指导,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要着重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资料的查阅及综合分析的能力。
2.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独立开展研究、独立完成课题的工作能力。
4.试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5.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6.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的语言表达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实际用于毕业设计 (论文)的时间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时间执行。
各办学单位应根据本专业教学目标制定出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学期末上交36365线路检测中心。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由各办学单位按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一、36365线路检测中心的职责
1.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章制度,审查各办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纠正处理违规行为。
2.组织院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开题、中期、答辩等环节进行教学质量监督和检查。
3.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论文的汇编、组织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4.组织评选及表彰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5.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中心)代表学院行使上述职责。
二、各办学单位的职责
1.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按专业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
2.报送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如调整工作进度须上报审批,更改指导教师须上报备案。
3.报送本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汇总表》、《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汇总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三、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结合各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
2.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做好对开题、中期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小组。
3.汇总《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汇总表》、《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汇总表》。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两周内上报办学单位。
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的职责
1.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研究制定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2.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落实课题到位,审查任务书填写情况,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及审题工作要求在毕业前一学期末完成。
3.根据指导教师条件,确认指导教师名单,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汇总表》并上报领导小组汇总。积极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适当的资料、实验条件等。
4.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把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
5.组织安排中期检查工作。
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含成绩登记),并上报领导小组汇总。
7.做好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一周内报领导小组。
第三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安排,经办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后方可担任,并报教学中心备案。
2.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应由本专业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的教师负责联系,掌握进展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教学问题。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质量放在第一位。
2.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选择课题,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规范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给学生提供一定的参考资料或实验仪器设备等。
2.指导学生做好开题工作。
3.对脱产形式学习的学生,指导教师应经常到指定的地点(课室)进行指导和答疑;对业余、函授形式学习的学生,指导教师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与学生讨论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指导和答疑。
4. 关心学生的思想,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并配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进行中期检查,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作出评价与指导,规范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5.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审阅译文。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对学生的工作态度、知识与能力、成果水平、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质量等写出恰如其分的评语,同时给出推荐成绩。
7.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8.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核对资料袋上所列出清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验收、保存。
9.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四、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
1.为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理工类专业原则上不超过7人,人文管理类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指导教师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若时间在2周以内的须经办学单位领导批准,超过2周以上的必须报教学中心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和委托其他指导教师代为指导。
第四条 对学生的要求
1.尊敬老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工作设想,听取教师的意见和指导。
2.按时、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所规定的全部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水平。不弄虚作假,不伪造数据,不抄袭和剽窃别人的成果。违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3.严格遵守纪律。脱产形式学习的学生在指定地点(课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夜大、函授形式学习的学生,按照指导教师的指导方式和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应保证足够的时间用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因事、因病请假,应事先向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4.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发挥团结协作精神,节约实验材料、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的,应按价赔偿。
5.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认真阅读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6.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计算、图纸以及前期工作材料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7. 整理、上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以及实验记录本应在答辩前交指导教师审查与收存,学生不能擅自带离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公开发表或申请专利。
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可在学习年限内提出重修申请,经办学单位批准,报36365线路检测中心办理重修手续后,由办学单位安排跟下一届相同专业重修。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及任务下达
一、选题原则
毕业设计(论文) 选题应根据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学生特点,针对不同的学习层次、形式,以工程应用、技术研究、管理实践与创新等为主,并遵循以下原则:
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理工类专业的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人文管理经济类专业则要依据本专业的特点,尽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进行选题。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避免过空过大。各专业课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按时完成任务。
3.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课题类型应多样化,以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课题,并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的知识与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4.选题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拓宽学生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5.选题原则上要求一名学生一个课题,课题内容不得与上届重复。
二、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可由学生或指导教师提出;学生提出题目须由指导教师审定。题目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负责人和办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
2.毕业设计(论文)所选题目中,如果同一项课题需由2名及2名以上同学完成,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副标题以示区别,并且在“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中加以体现。
3.选题、审题工作应于本专业学生毕业前一学期末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
三、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1.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认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生效,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下达给学生。
2.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还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字数、图表、图纸、参考文献、软硬件的数量和技术指标等。
3.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明确每个学生分工负责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又具有各自的特点。
4.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内容必须按36365线路检测中心统一设计的标准格式,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打印,不得随便涂改或潦草书写,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
5.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指导教师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重新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
6.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或课题题目、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安排情况填入《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汇总表》,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交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汇总,并经领导小组领导签字后报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备案。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评阅与答辩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与评阅
答辩工作开始前,答辩委员会应组织对学生完成的图纸及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和对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的审阅评阅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分别对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分别写出审阅或评阅意见,并给出推荐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经审阅评阅后方可进行答辩。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学生必须独立进行答辩。答辩前各办学单位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审阅与评阅结果等。
2.各办学单位成立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各办学单位分管领导、答辩小组组长以及若干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教师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一般由院(系)领导或学术水平较高的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教师担任,校外教学单位必须聘请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教师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设组长1人,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组长应由有经验的、责任心强的本校或外校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可以是本校或外校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必要时也可聘请校外合作单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但须事先经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报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备案。
3.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回校答辩。学生比较集中又有较强指导力量的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单位,可由院(系)派出教师在该单位组织答辩。答辩小组成员由所在单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并严格按答辩要求进行。
4.答辩前学生必须写好答辩报告书面提纲,并将答辩提纲编制成幻灯片(powerpoint)演示稿,供答辩时演示用。内容包括:选题的依据、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情况的评价。答辩时学生不能按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照本宣科。
5.答辩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约10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约5--10分钟。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参评“优秀”的条件及具体程序见评选办法。
7.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按评分标准在《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上给出成绩,并计算评分均值。
8.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长应召集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员评议学生的总评成绩,并根据指导教师的平时成绩、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的审、评阅推荐成绩、答辩小组成员的答辩评分均值,在评分表上填写总评成绩与等级。在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成绩以前,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9.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评阅与答辩工作必须严格按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进行。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按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评定,评定过程中,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思想表现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地反映真实成绩,不应以学生过去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
2.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30%,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20%,三项之和为总评成绩。
3.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按等级评定,采用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成绩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对毕业设计(论文)态度差、达不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学生,应评为“不及格”。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经办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报教学中心存档。
5.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评定参照标准:
注:1、毕业设计(论文)有创新性可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且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参照以下标准记载: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含59分)。
第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制度化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环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由办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负责人、班主任、全体指导教师及学生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学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及要求,使指导教师和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性。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
检查分前、中、后三个时期进行,由各办学单位组织落实。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是否符合要求,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学生接受任务情况等,并将检查情况向36365线路检测中心汇报,同时上报本办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及进度、《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汇总表》。
2.中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办学单位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36365线路检测中心汇报。中期检查结束后,指导教师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各办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对完成任务差的学生要给予警示。36365线路检测中心将通过不同方式了解各办学单位中期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后期:答辩前,一方面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的形式检查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另一方面要检查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审、评阅评语书的填写情况。
答辩结束后,各办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须严格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审查合格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含成绩登记),上交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汇总。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资料归档以及规范化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必须进行书面总结。同时,组织申报、评选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本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准备、组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布的地点和指导力量(含接受校外单位派的指导人员)的安排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类别同专业教学的结合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情况;本单位执行毕业设计(论文)规定条例情况以及对本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总结报告于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二周内交教学中心。
2.各办学单位于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二周内上报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3.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必须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与中期工作材料。包含:
①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一周内完成。
②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完成。
(2)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材料。包含:
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阅评语和评阅教师评阅评语,要求在学生毕业答辩前完成。
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在答辩时进行,由答辩秘书负责记录。
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涉及指导教师评定的平时成绩,指导教师审阅与评阅教师评阅所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成绩,答辩小组评定的答辩成绩。
④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及图纸、软、硬件成果等。
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规定要求字数,并附有中文摘要及对应的外文摘要。有关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格式及标准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由学生按要求装订,其内容及装订程序依次为: 1.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的封面、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的内容(包括中文摘要(摘要含关键词)、外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2.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工作材料由办学单位按要求负责装订,其内容及装订程序依次为:A、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B、指导教师审阅评语;C、评阅教师评阅评语;D、答辩记录;E、评分表等。
办学单位应按专业或学生班级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工作材料刻录光盘。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与工程图纸、程序及光盘、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工作材料放置在同一个文件袋,统一编制序号,有序存放在各办学单位资料室中,存放期不少于四年。而优秀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则送交一份到36365线路检测中心档案室存档。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学院以前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条例与本条例不符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解释权属36365线路检测中心。
36365线路检测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