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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9-11-19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学生的积极性和上进心,结合36365线路检测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接受华南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包括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含网络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相沟通、二学历和公开学院业余修读)等全体业余在读学生。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比例

  1.设“优秀学生干部”和“学习优秀奖”两个奖项。

  2.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干部”

成人高等教育: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网络教育(含网络成人教育):评选比例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余学生(含相沟通、二学历和公开学院业余修读):评选比例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4%。

  (2)“学习优秀奖”

成人高等教育: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网络教育(含网络成人教育):评选比例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余学生(含相沟通、二学历和公开学院业余修读):评选比例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8%。

  3.以上奖项不可以兼项评选。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尊师爱校,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任职半年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同学们的公认和好评,在同学中威信高;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学风严谨,成绩优良,专业课考试原则上无重修(补考),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教育(含网络成人教育)学生该学年度所有必修课程综合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自考相沟通(含二学历)学生该学年度课程通过率居本班前40%;公开学院业余修读学生考试通过课程达到8门以上;

  (4)关心学校、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在某方面或某项具体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对班级建设产生积极影响,得到师生们一致好评;

  (5)本学年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学习优秀奖”评选条件

  (1)尊师爱校,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良好的分析能力、较强地运用

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学风严谨,成绩优秀,专业课考试原则上无重修(补考),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教育(含网络成人教育)学生该学年度所有必修课程综合成绩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自考相沟通(含二学历)学生该学年到课率达90%以上,上一学年开考科目全部通过,其它具体评选条件由相沟通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生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按规定比例进行评选;公开学院业余修读学生考试通过课程达到10门以上;

  (4)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或生产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5)本学年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四、评选程序

  1.36365线路检测中心成立评优评审小组,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评优的重要事项,研究和制定评定办法,发布评优通知。

  2.申报:由各办学单位组织学生参加评选,办学单位根据学生自荐、教师推荐和综合测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参照评选标准在学生当中公开测评推选,办学单位初审后将拟报送的初评结果向班级/年级学生公布并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向36365线路检测中心提交评优申报材料。

  3.审核:评优评审小组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评优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评优获奖名单。

  4.公示:对评优获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咨询和申诉,评优审核小组在综合审查后做出处理意见并给予答复。

  5.发文: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根据最终名单发布表彰决定。

五、奖励办法及其他

  1.36365线路检测中心发文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每年举行一次评选。

  3.本办法自2018年4月起施行。

  4.本办法由36365线路检测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