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3、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
2020-04-28

 

一、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答辩教师资格及评语填写要求

  

1.1.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者以及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应当由具有“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不能随意降低标准。

1.2“指导者评语”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1.2.1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工作的情况;

1.2.2创新性评价;

1.2.3写作的规范化程度;

1.2.4存在的问题;

1.2.5建议成绩评定;

1.2.6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1.3.“评阅者评语”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1.3.1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

1.3.2创新性评价;

1.3.3工作量大小;

1.3.4写作的规范化程度;

1.3.5存在的问题;

1.3.6建议成绩评定;

1.3.7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1.4.答辩委员会(小组)的评语应按照学生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知识面掌握、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以及各成员投票的综合结果填写,并给出成绩。

1.5.毕业论文(设计)的评语不得随便涂改,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GB/T 7408—94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5618日”。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会场的规范化要求

  

2.1.答辩会场可设在经专门布置的教室、会议室、办公室或实验室内。会场要整洁、美化,具有热烈、庄重的气氛,体现论文答辩工作是学校全体师生教学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

2.2.会场原则上须备齐讲演用的全套教学用具,并配备多媒体操作,让学生使用POWERPOINT教学软件答辩。

2.3.会场第一排应设有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委员、秘书三角形字牌标识的桌子及专座,后面可设置多排桌椅,供师生或来宾旁听就坐。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评阅与答辩规范化要求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00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