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高级培训中心公开招生项目学员退费管理,规范退费行为,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以及《关于印发<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收费及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继续教育〔2018〕16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退费条件
(一)因政策调整或其它原因,学院主动取消项目的;
(二)学员因身体原因,经正规医院出具相关证明证实确实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因其它充分理由申请退费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学校、学院勒令退出项目的,所缴学费不予退费。
第三条退费金额
学员退费金额按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文件规定计算:
(一)学员在距开班时间三周前申请退费的,经学院审批同意后给予全额退费;
(二)学员在距开班时间三周内申请退费的,退费金额=学费总额*(1-1/项目总上课天数);
(三)学员在开班后申请退费的,退费金额=学费总额*(1-已上课天数/项目总上课天数),学员已上课天数由学院高级培训中心负责核定;
(四)学员因多缴或错缴学费申请退费的,经学院审批同意后给予相应退费。
第四条退费流程
对于中心主动取消项目产生的退费,由项目负责人按学校、学院要求通知学员办理退费手续。
对于学员主动申请退费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学员需在满足退费条件情况下,提交书面退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审核意见,报中心主任同意后上报学院,学院在收到学生退费申请7个工作日内给予学员答复;
(三)通知。学院同意学员退费申请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学员退费申请结果,并告知退款方式和时间;
(四)退款。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退费的学员保持良好沟通,由学院财务根据学院审批同意的退学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第五条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六条本办法由学院高级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36365线路检测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