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年度工作安排
月份主要工作月份主要工作
2月1.清理上年度秋季未缴费学生完费;8月1.秋季新生开始缴纳学费
2.配合办学单位做好春季招生动员;2.检查秋季学期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聘请情况;
3.检查春季学期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聘请情况;
3月份1.组织办学单位开展春季招生宣传、报名咨询工作;9月1.组织办学单位开展秋季招生宣传、报名咨询工作;
2. 指导办学单位做好新生报名、信息录入、资格审核与缴费工作;2.指导办学单位新生报名、信息录入、资格审核与缴费工作;
3.完成招生单位与专业布局规划,接受新单位申请和设点考察工作;3.根据新生报名数据给办学单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4.组织办学单位年度自考助学计申报和材料提交审核工作。4.学籍备案:在华工自考平台导入春季新生准考证号及前学历学籍号、专业代码及名称,核对学生信息
5.学籍备案:导入上年秋季未按时备案和当年春季新生准考证号及前学历学籍号、专业代码及名称,核对学生信息。5.提交办理学籍异动资料(加盖公章);
6.组织师生上课,检查教学情况;6.统计在籍学生情况(注册人数、流失人数等);
7.开学第一周在华工自考平台提交任课教师信息、课程安排表、考前辅导申请表与1月份统考成绩统计表,更新办学单位联系人,平台外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安排表;7.开学第一周在华工自考平台提交任课教师信息、课程安排表、考前辅导申请表与1月份统考成绩统计表,更新办学单位联系人,平台外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安排表;
8.征订教材;8.征订教材;
9.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9.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10.组织学生报考学位外语;10.上报“校园文化之旅”申请。
11.推荐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参加学院评优活动。 
12.上报“校园文化之旅”申请;
4月份1.组织办学单位做好春季招生宣传、报名咨询、信息填报、资格审核与缴费工作;10月1.组织办学单位开展秋季招生宣传、报名信息填报;
2.根据招生数据给办学单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确定办学单位专业开班;2.完成新生资格审核与刷身份证读卡、督促学生缴费等工作;
3.汇总审核办学单位助学计划材料提交学院审批后上报市考办、省考办;3.根据报名人数给办学单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4.组织办学单位合作办学协议(含补充协议)的签订工作。4.确定办学单位专业开班;
5.申请学士学位,在华工自考平台进行学位初审,提交学位申请材料;5.申请学士学位,在华工自考平台进行学位初审,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6.发放上年12月申请的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资料归档;6.发放6月申请的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资料归档;
7.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答辩前10天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和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给答辩组长审核7.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答辩前10天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和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给答辩组长审核
8.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8.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9.上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9.上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10.答辩结束2周内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和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终稿电子版;10.答辩结束2周内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和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终稿电子版;
11.提交新生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安排表;11.提交新生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安排表;
12.征订教材;12.征订教材;
13.督促学生在华工自考平台完成互认课程差异化学习;13.督促学生在华工自考平台完成互认课程差异化学习;
14.上报互认成绩前,检查学生互认课程差异化学习情况;14.上报互认成绩前,检查学生互认课程差异化学习情况;
15.查询和打印省4月份学生统考座位安排;15.查询和打印10月份学生统考座位安排;
16.组织学生参加4月份统考;16.组织学生参加10月份统考;
17.组织学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17.组织秋季新生报名报考,登记学生信息;
18.互认课程成绩导入、提交华工自考平台;18.互认课程成绩导入、提交华工自考平台;
19.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文体活动。19.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学生运动会。
5月份1.春季招生数据统计,春季招生单位学费结算工作;11月1.统计秋季招生数据分析报表。
2.秋季招生简章、海报、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手册等招生宣传资料制作;2.秋季招生结束,组织办学单位督促学生完费;
3.在学院官网招生网页招生信息发布、办学单位信息的更新工作。3.核查并完备平台新生报名信息,未刷身份证的补刷完成。
4.教学管理中期检查;4.秋季新生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电子摄像、正式报名);
5.在华工自考平台提交4月份统考成绩汇总情况;5.学籍备案:在华工自考平台导入秋季新生准考证号及前学历学籍号、专业代码及名称,核对学生信息
6.下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布署开题工作;6.教学管理中期检查;
7.在华工自考平台内打印成绩状态为“已上报”的互认成绩上报表、盖章并提交;7.在华工自考平台提交10月份统考成绩汇总情况;
8.组织委考和实践课程报考;组织离校生报考实践考核;8.下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布署开题工作;
9.做好委考和实践课程考核准备工作。9.在华工自考平台内打印成绩状态为“已上报”的互认成绩上报表、盖章并提交

10.组织委考和实践课程报考;组织离校生报考实践考核。

11.做好委考和实践课程考核准备工作

12.组织学生次年1月份省统考报考;
6月份1.办学单位在华工自考平台录入学院审批通过助学计划;12月1.进行季度招生工作总结;
2.发放招生简章、海报、招生工作手册资料给办学单位;2.办学单位秋季学费结算工作;
3.办学单位自行印制招生宣传资料报送学院审核与备案。3.督促办学单位新生全部完费;
4.发放4月申请的学位证书及档案袋4.办理新生学员证;
5.上半年毕业资格审核、办理毕业登记手续;5.审核下半年毕业资格、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6.提交毕业材料到市考办;6.提交毕业材料到市考办;
7.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优秀论文及评优材料;7.召开教学工作管理总结会议;
8.组织委考和实践课程考试;8.组织委考和实践课程考试;
9.完成委考及实践课程考试的阅卷工作9.完成委考及实践课程考试的阅卷工作
10.完成委考及实践课程考试的成绩导入及核查工作10.完成委考及实践课程考试的成绩导入及核查工作
7月份1.召开年度招生工作会议,通报全年招生情况;1月1.秋季招生完费统计、催缴学费;
2.组织办学单位签订合作办学承诺书;2.办学单位秋季招生学费结算;
3.在华工自考管理平台开通秋季招生批次;3.春季招生单位申请,招生动员。
4.新单位招生人员业务培训与交流;4.发放10月申请的学位证书及档案袋
5.上传合作办学协议至华工自考平台。5.下学期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聘请;
6.提交高校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6.检查(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及进度表;
7.春季新生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电子摄像);7.组织4月份统考报考;
8.办理新生学员证。8.查询和打印1月份学生省统考座位安排;
9.下学期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聘请;9.组织学生参加1月份省统考;
10.检查(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及进度表;
11.组织10月份统考报考;



2019年10月30日制